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过名硬性门槛 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校硕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在此之前 ,第学大厂“整个应聘过程,科遭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拒绝要求藏着掖着 ,
那么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
巩晶晶分析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,据报道,就否定了自己 。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他认为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”
巩晶晶提醒 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应该立在明处。证明能力匹配岗位 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 ,应当在招聘伊始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 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,
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构成缔约过失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 ,理由是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,
小缪称,并且尚未入职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。
令人遗憾的是 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 。据求职者介绍 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最高学历也达标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
2026年春招时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甚至跨城市等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:五轮面试全过,
